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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总所主任朱树英律师赴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建设单位投资风险控制及其工程签证索赔的过程管理》专题培训

来源:上海市建纬(西安)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8/9/28

  2018年9月28日,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律师受邀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主题为“建设单位投资风险控制及签证索赔过程管理”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培训。本次培训由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上海市建纬(西安)律师事务所协办。


  会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与朱树英律师就公司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亲切深入的交谈。

 

  此次培训在该公司16楼会议室举行,各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同步学习。本次培训由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华先生主持。参加本次交流培训的有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副总师、总法律顾问、全体中层干部、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工程建设领导及相关岗位人员以及审计部、政策法规部、发展计划部、财务部、工程与技术部等部门的全体员工。同时,上海市建纬(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也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

 

  首先,朱树英律师围绕“建设单位如何做好工程签证及索赔”、“法务能力是企业重要生产力”等核心观念,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了签证及索赔对建设单位的重要意义,归纳了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面临的签证索赔风险,同时借鉴北京和上海的燃气行业管理条例,有针对性的为建设单位提出了规避此类风险的有效建议。其次,面对当前承包人“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的普遍情况,朱树英律师指出建设单位可以“工程项目分类签证管理制度”作为破解承包人勤签证的良方。再次,朱树英律师还对“甩项”工程的应对办法、索赔有效机制的建立、燃气公司签证频繁的原因及如何贯彻合同从约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剖析。在讲到企业如何加强合同增量管理时,朱树英律师重点强调了合同管理的三个环节:一是谈判,解决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问题;二是审查,解决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问题;三是批准,解决合同的政策性和风险性问题。最后,在讲到企业如何建立完善的工程履约索赔制度时,朱树英律师重点强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合同中的“视为”条款及工程索赔的期限节点等的重视程度,从而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

 

  此外,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高成本、高风险、回报慢的特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言,不仅要从内部提高认识、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证及索赔管理制度,而且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及索赔风险进行及时有效地防控。

  讲授结束后,朱树英律师与现场培训人员进行了互动,针对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和沟通。朱主任的讲授高屋建瓴切中肯綮,得到了公司领导及与会人员的高度赞许。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陕西全省天然气长输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以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运营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国有大型综合天然气供应商。

  公司前身为陕西省靖西天然气输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20日。2001年1月19日,靖西天然气公司经股权重组后更名为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9月,经商务部(商资批[2005]230号)批准,于当年11月1日整体变更为外资比例低于25%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名称“陕天然气”,股票代码002267。

  多年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探索提炼了以“天然之气,厚德者兴”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形成了一种“为工作拼命,为事业忘我”的靖西精神,多次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国家部委的表彰以及陕西省政府通令嘉奖。2012年,公司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2013年,公司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在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发起的2014能源年会暨第六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上,公司荣获“2014最具成长性能源企业50强”;被省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协会评为“2014年度陕西省内保文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主管的环境教育杂志社评为“2014全国践行生态文明优秀企业”。2015年2月28日,公司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