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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4800余万元索赔金额大半得到仲裁庭支持

来源:不详    时间:2019/4/13
朱月英律师于2011年9月代理某施工单位对停工4年有余的外商投资办公楼项目提起索赔仲裁,索赔金额为4881.3465万元,主要包括三大内容: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款、停工损失费、逾期支付进度款导致实际损失。被申请人以工期延误为由反索赔5000万元。仲裁庭组织调解,施工单位同意以2500万元结案,被申请人不能接受调解金额,仲裁庭只能审理裁决。仲裁庭根据申请人要求对上述三块费用委托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单位对逾期支付进度款导致实际损失的方法束手无策,朱月英律师提出以工效比较法计算相应损失,鉴定单位予以采纳,且鉴定结果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金额达到:3938余万元占诉请金额的81%,而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全部被驳回。